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19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,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领域商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,共抽查了23家公司制作的39批次产品,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。
本次监督抽查依据CJ/T 392-2012 《炊用燃气大锅灶》、CJ/T 28-2013 《中餐燃气炒菜灶》、CJ/T 187-2013 《燃气蒸箱》及经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和企业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,对炊用燃气大锅灶产品的表面温升、热效率、升温速度、电气性能、保温和隔热材料阻燃性能、耐腐蚀和抗老化性能、结构、材料、气密性、热负荷准确度、燃烧工况、火焰监控装置、点火率;中餐燃气炒菜灶产品的结构、外观、密封性、热负荷准确度、燃烧工况、挠度和热变形挠度、熄火保护设施、点火率、表面温升、电气性能、标识和使用说明书;对燃气蒸箱产品的结构、外观、密封性、热负荷准确度、燃烧工况、熄火保护设施、点火率、表面温升、水烧沸时间、电气性能、标识和使用说明书等项目进行检验。
抽查发现,商标为“WIBUR”的一批次豪华型燃气扒炉(型号规格GT530生产日期/批号2014年03月/0099),热负荷准确度、标识项目不合格,主要体现在没有在铭牌上标注额定热负荷数据,导致没办法评价其实际的热负荷是不是满足要求。整改情况为“整改复查中”。